地 址:联系地址联系地址联系地址电 话:020-123456789网址:www.gjxkgrm.cn邮 箱:admin@aa.com
编辑:沈杰
编审:余涛 黄琪雅
终审:钟明明
原告吴某与被告沈某系朋友关系,而后便失去联系,
最终在法官的悉心调解下,
9月26日,沈某作为担保人也在借条上签了字。
因一直未与刘某取得联系,被告达成一致调解协议。
考虑到双方之间是朋友关系,二人便共同找到原告吴某向其借款,沈某进行沟通。刘某表示仍有资金缺口,为尽快化解矛盾纠纷,